时间:2022-09-27 21:10:40 | 浏览:977
文明交通
是展现一个城市文明的窗口
守法出行
是构建平安和谐交通环境的前提保障
为维护安全畅通、文明有序的
道路交通环境
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
武穴交警持续加大
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
交通违法曝光台
01 机动车闯红灯
车辆号牌:鄂JD5900
违法地点:广济大道与民主路交叉口
处罚结果:记6分,罚款200元
车辆号牌:鄂JB5Z08
违法地点:广济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
处罚结果:记6分,罚款200元
车辆号牌:浙C21C5S
违法地点:刊江大道与玉湖路交叉口
处罚结果:记6分,罚款200元
02 逆向行驶
车辆号牌:鄂AS66C6
违法地点:龙潭路
处罚结果:记3分,罚款200元
车辆号牌:鄂JVE299
违法地点:保康路与北川路交叉口
处罚结果:记3分,罚款200元
车辆号牌:浙C55CE1
违法地点:栖贤路
处罚结果:记3分,罚款200元
03 违法停车
车辆号牌:黑A183CJ
违法地点:北川路东台社区段
处罚结果:记0分,罚款100元
停车时间:11分43秒
车辆号牌:鄂AP139N
违法地点:北川路玉柴机厂段
处罚结果:记0分,罚款100元
停车时长:11分42秒
车辆号牌:鄂J4Z086
违法地点:永宁大道百汇家电段
处罚结果:记0分,罚款100元
停车时长:11分41秒
所有安全出行的小细节
都是平安回家的基础
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
请遵规守法 安全出行
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第二十六条:交通信号灯由红灯、绿灯、黄灯组成。红灯表示禁止通行,绿灯表示准许通行,黄灯表示警示。
第三十八条:车辆、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;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,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;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,应当在确保安全、畅通的原则下通行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(一)在设有禁停标志、标线的路段,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、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、施工地段,不得停车;
(二)交叉路口、铁路道口、急弯路、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、桥梁、陡坡、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,不得停车;
(三)公共汽车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队(站)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,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,不得停车;
(四)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,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;
(五)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,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,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,立即驶离;
(六)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。
审核:阮景红 王科
转发:武穴交警大队
编辑:黄云飞